网站首页    标准起草    新版电动自行车认证实施规则正式发布,电池和充电器必须随整车出厂!
创建时间:2023-12-14 10:33

新版电动自行车认证实施规则正式发布,电池和充电器必须随整车出厂!

     

     昨晚,国家认监委发布了新版电动自行车CCC认证实施规则(CNCA-C11-16:2023),同时废止了旧版规则(CNCA-C11-16:2021),并明确新实施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通过比对新旧两版实施规则,发现最重要的适用范围、认证模式、认证单元划分等未进行修改,但有以下变化:

 

01

增加了认证依据标准和检验项目,把电气安全充电器强制性国家标准纳入认证依据标准和型式试验项目。

02

明确了委托资料清单内容,如生产企业资质文件、生产企业概况、认证单元信息等内容,认证产品信息应满足《电动自行车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的要求。

03

型式试验中可免除试验的项目变多,如无线电骚扰特性、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铅酸蓄电池组和锂离子蓄电池等。

04

新增加了判定符合认证要求的评价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认证委托人和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建立、实施和持续保持企业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体系。

05

认证机构应依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和工厂检查通用要求、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等规定,制定获证后的跟踪检查要求具体内容。

06

明确规定了CCC证书和标志执行新要求,如全面实行电子证书。

07

明确了充电器和蓄电池必须随整车出厂的要求

08

整车产品结构及技术参数参数和图纸项目有所增加,如蓄电池系统及更改相关参数,图纸新增充电器电气原理图、车载充电器图样等。

09

明确了生产一致性检查要求,如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书、蓄电池和充电器应配套整车出厂、蓄电池、控制器、充电器之间的通信协议验证要求等。

     各企业对认监委发布的新实施规则还存有疑问,后期商会将召开培训会并邀请认证机构专家进行详细解读,可关注商会公众号或添加商会:刘亨君(微信号:18664687869)了解培训通知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