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质量分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3-19 14:25

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质量分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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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质量分级评价》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及起草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电池是电动自行车的核心部件,其质量对车辆的正常使用起关键作用。为切实有效的促进产品质量提升、鼓励行业争优创先、引导消费者选择合适的产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下达了《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 质量分级评价》团体标准项目计划(中电池协【2024】18号),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和广东省电动车商会牵头本标准的起草工作。
为优质高效的完成该标准的制订工作,广泛吸纳业内具有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标准起草单位。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参编单位和成员的资格条件
1、参编单位应为标准所涉及的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具有行业代表性以及较高的制造和科研水平,重视标准化工作;
2、愿意承担开展标准化工作所需的资金、技术和人力支持;
3、标准起草人应熟悉行业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理论水平,  并能够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
二、 参编单位和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标准制定,成为标准起草组成员,并在标准文本中体现单位名称和起草人姓名。
2、标准升级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区域国际标准或修订时,优先享有参与标准的制修订的权利。
3、授予标准起草单位荣誉称号,并颁发企业参编单位和起草组成员证书。
三、参编单位和成员需承担以下义务
1、服从协会组织安排,能够积极参与该标准的启动、调研、征求意见、审查、报批等起草相关的各项事宜,按时完成标准起草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客观、科学。

四、申报要求

请填写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加盖公章反馈至标准编制组。

谨请广大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本标准的起草工作。

联系方式:
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刘亨君,18664687869
 
附件: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参编单位申请表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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