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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5-09 14:28

京粤桂皖穗深莞七地电动自行车协会组织关于制定公共充换电设施统一团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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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粤桂皖穗深莞七地电动自行车协会组织关于制定公共充换电设施统一团标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4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其中要求要强化标准引领,要大力推进充电设施建设。4月28日,国务院安委办召开视频会议,对电动自行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电池报废等工作提出要求。

      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商北京市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广东省电动车商会、广西电动车行业协会、安徽省电动车行业协会、广州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深圳市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东莞市电动车自行车行业协会等七省/市/自治区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组织,自愿开展电动自行车公共充换电设施(包括充电柜、换电柜、换电电池等)统一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

      本次七地协会组织统一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由工信部锂离子电池及类似产品标准工作组牵头组织技术研讨,七地电动自行车协会组织本着“自愿加入、各自发布”的原则,尽量统一各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减少企业研发成本。

      欢迎电动自行车整车企业、电池企业、充电/换电设施生产企业和运营企业参加标准的编制工作。各协会可组织各自成员单位参与编制。

      商会联系人:刘亨君18664687869(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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